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6〕10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