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来源:国家减灾网   |
  • 日期:2012年05月16日11:47

关于印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9】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部总结2008年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经验,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2005年原交通部发布的《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交公路发〔2005〕296号)同时废止。

    本预案是交通运输部应对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是全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请你们按照本预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相关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〇〇九年四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 分享到 >>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