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 来源:国家减灾网   |
  • 日期:2012年05月16日11:14

1 总 则

1.1 总体目标

为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人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人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人禽流感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管理

2.1 组织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人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内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禽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人禽流感防控技术专家组。

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和卫生行政部门指派,负责开展本单位或本地区的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农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在上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

2.2 职责分工

2.2.1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卫生部负责全国人禽流感疫情防控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制订人禽流感应急处置的政策、技术规范和专项预案,指导各地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卫生系统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组建国家级专家组为各省(区、市)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省级师资,组织专家组对各省(区、市)的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进行诊断,组织开展对全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负责流感大流行及特别重大的人禽流感疫情应急控制的组织协调及社会动员,拟定国家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开展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禽流感防控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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